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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线访谈实录

【来源:外围投注365网】 【2018-05-10】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 【打印】 【关闭】

  《行风在线》上线材料

  上线时间:2018年5月10日

  上线单位:平度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上线人员:马山刚(市人社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岳  林(信访法制科负责人)

  刘术志(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代  成(劳动关系科科长)

  温智生(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院院长)

  上线主题:劳动保障维权专题。

  【主持人】 今天的行风在线节目我们请来的嘉宾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马山刚,信访法制科负责人岳林,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刘术志,劳动关系科科长代成,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院院长温智生,欢迎你们。

  【马主席】 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大家好!非常感谢行风在线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与听众朋友交流的机会,今天我们主要就劳动保障信访、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以及广大职工关心的劳动关系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大家进行交流,欢迎大家积极反映问题,我们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主持人】 刚才向朋友们介绍了今天我们邀请到直播间里的几位嘉宾,那在今天的《行风在线》节目时间里,朋友们可以就广大职工关心的劳动关系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与上线嘉宾进行直接交流。欢迎听众朋友就相关问题在直播节目中参与互动,我们的热线电话0532-80811011,您也可以在节目开始之后登陆外围投注365网在线访谈,在网上提交您的问题,人社局的有关负责人会为您解疑答惑。

  【主持人】和谐劳动关系是民生之策。下面我们请马主席大体介绍一下今年以来劳动保障维权工作情况。

  【马主席】好,去年以来,我局时刻关注新形势下企业劳动关系的新变化、新特点,实行“一个窗口办信访”,努力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和劳动关系工作,慎重、科学、妥善处理劳资纠纷,减少劳动争议案件,努力实现“不出现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事件,不出现劳资纠纷恶性案件,不出现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信访案件”的工作目标,全力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17年1-12月份,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维权中心办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4400件4400人次,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5.2%和9.5%。其中:政务热线转办件3715件,青岛12333转办460件,信访局转办89件,网上投诉68件。监察大队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2190件,其中来访投诉500起、政务热线等渠道案件1690件,案件总数较去年同期上升了34.27%;涉及职工3317人。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8%以上。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55份、行政处理决定书27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4起,追讨拖欠工资1806余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600余万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接受劳动人事争议申请案件1151起,集体劳动争议案件35起,按期结案率为98%,其中裁决结案565起、占已审结案件总数的45%,调解(含撤诉)结案691起,占已审结案件总数的55%;“一裁终局”结案217起,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占比大幅提升。劳动关系科共指导全市约1700户单位开展劳动工资网上备案,1370户企业开展了落实2017年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工资集体协议)备案,备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完善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完成我市镇级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机制试点工作。

  【主持人】当前我市劳动关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马主席】受经济下行的影响,我市劳动关系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受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影响,很多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很大困难,欠薪欠费现象增多,随着职工维权意识的快速提高,劳动争议发案率快速上升,持续处于多发高发态势。并且企业撤资、撤离、搬迁、关闭、停产、破产甚至欠薪逃匿等情况时有发生,集体案件、突发案件增加。很多案件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审理难度很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面临很大压力。二是劳资纠纷案件总量呈高发态势。2017年共受理各类劳资纠纷案件1151起,同比略微下降,但案件呈现复杂化,处理难度增加,劳资纠纷案件还将长期呈现高发态势。三是案件类型集中。在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中,追索劳动报酬类的投诉举报件1561件,占案件总数的71%;补缴社会保险类的投诉举报案件349件,占16%;劳动合同类投诉举报138件,占6%;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类103件,占5%,其他类39件,占2%。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类案件是当前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的热点问题。

  【主持人】你们主要采取哪些措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马主席】我们主要采取强化“两个责任制”,落实“三项机制”来构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两个责任制是指一方面建立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确保信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健全党委会集体研究信访工作的制度,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部署工作、集中解决重点疑难信访问题。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想方设法创造条件予以解决。导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定期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另一方面是指实行“首访责任制”,着力打造信访窗口服务品牌,进一步提高信访服务水平。实现信访窗口管理规范化。接访满意率达98%以上,创建文明接访“示范岗”,实现接访服务标准化。

  落实“三项”机制是指:一是提醒机制,对每季度累计发生2起以上案件的用人单位,依法向其发送《和谐劳动关系建议书》,指出案件反应的共性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达到“处理一起案件、规范一个企业”的目的;二是约谈机制,对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集体劳资纠纷案件的,由分管领导带领监察大队、仲裁院等科室负责人,并会同企业所在地的分管领导、劳保所所长,一起约谈企业负责人,当面指出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企业劳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落实国家劳动标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三是“案例指导”机制,对常见、易发、多发性劳资纠纷案件定期进行分析和发布,通过“以案释法”,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指导用人单位和谐用工、依法用工,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避免同一类型案件的重复发生。

  【主持人】马主席,你们在做好信访投诉的同时,又是如何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和普及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

  【马主席】利用我局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讲团,定期到基层进企业宣讲劳动保障政策,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将做好信访投诉案件办理工作与劳动争议的预防相结合,从产生劳动争议的源头入手,采取措施,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把劳资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我们采取“点菜式”重点宣讲、互动式即席解答的普法方式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讲,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全面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劳动法律氛围。各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也充分利用调解劳动纠纷案件、主动到企业进行巡查等机会,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

  【主持人】我们人社局从内部规范机制到外部强化宣传确实做了大量的工作,也真正给职工解决了难题。我看咱人社局今年还将信访工作列入的全局的重点工作,下一步咱在处理信访工作上还有哪些举措。

  【马主席】今年将规范信访接待流程、理顺信访工作思路作为我局的工作重点。一是实行“建账销号”制度。“建账销号”登记簿包括信访时间、信访内容、责任单位、办结时间等十项内容,对于将要到期的案件实行黄色预警,信访人员会提前进行“友情提示”;对超期未办结的案件实行红色预警,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办理并安排专人进行逐一督办,列入年终考核。确保每一期案件都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二是创新信访工作,开展互联网+信访模式。今年我局继续落实信访工作联络员制度,在局属所有科室、单位配备信访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信访事件联络及督办工作。信访联络员负责除受理、办理直接到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的来信来访事项;同时还协调办理上级交办、转办、督办的信访事项,并对本单位重点信访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同时搭建人社局信访工作QQ群和微信群平台,更好搭建“大信访”格局。进一步畅通信访反馈渠道,延伸信访工作触角到业务一线、提高信访事件督查督办效率和质量。三是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厘清信访与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确保信访诉求能够通过“法定途径”和“法定程序”依法受理和处理,下一步将对我局职能的群众诉求进行了梳理,对每一起信访诉求解决途径进行了分类和归类。能够通过信访途径以外的法定途径处理的,要按照“法定途径优先”原则导入法定途径办理。

  【主持人】这些处理信访方法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马主席,你们现在依法维权的形式都包括哪些呢?

  【马主席】主要是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仲裁。

  【主持人】那么劳动保障监察的形式又包括哪些呢?

  【马主席】第一、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近几年,我局根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每年都开展“劳动保障年检”、“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专项行动”、“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高温作业场所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等多次专项检查。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 第二、落实责任确保投诉举报案件得到及时处理。为确保投诉举报案件能够认真、及时处理,我们把每个案件都进行了明确分工,落实了责任。今年以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调查处理投诉举报案件731件,追讨拖欠工资、押金等323余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案件56 起,按期结案率98 %以上。第三、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日常巡查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主动执法的重要方式。在日常巡查工作中,我们努力避免巡查工作流于形式,走马观花。通过日常巡查,我们及时了解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今年以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 273户次,发现并及时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30余起。

  话题1:

  【主持人】马主席,我经常接触一些企业职工,他们反映企业有时拖欠工资,这个问题应该怎么办?

  【马主席】《劳动法》规定,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你反映的问题可以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途径进行查处,也可以直接向平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话题2:

  【主持人】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发生劳资纠纷,应通过什么途径处理?

  【马主席】首先通过基层调解,基层调解组织主要是各镇(街道、园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各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先予调解,如基层调解不成,可向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实名投诉,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途径进行查处,职工也可以直接向平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话题3:

  【主持人】马主席,发生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马主席】(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话题4:

  【主持人】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维权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马主席】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话题5:

  【主持人】有些职工在企业工作,但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马主席】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可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通过平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主持人】马主席,您们讲了这么多,相信听众朋友对劳动保障维权工作有了一个更深的了解和认识。节目已接近尾声,请马主席和听众朋友们说几句话

  【马主席】非常感谢有这么多关心、理解和支持劳动保障维权工作的听众朋友们。尽管我们做了很多工作,尽管我们在不断地完善工作流程,但仍有许多工作做得还不够,服务对象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我们要借这次交流的机会,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表个态,凡是大家提出的问题,我们都认真研究,及时作出答复。同时,也希望听众朋友继续关注劳动保障维权工作,我们随时接受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更希望与关心关注我们工作的各位朋友面对面地进行交流。

  【主持人】对于今天节目中听众朋友们反映的问题,我们记者将为您做追踪报道,并会在《回音壁》节目中播出。听众朋友,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