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部门政务人民防空

[政策法规]《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制式标牌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外围投注365网】 【作者:外围投注365网】 【2018-02-28】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 【打印】 【关闭】

    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RFJ01—2014)
    省人防办印发了《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制式标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1.为什么出台该《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007年省人防办下发了《关于悬挂“重点国防设施”标示牌和“防空地下室”标志牌的通知》,2010年下发了《关于悬挂人防工程标志牌、指示牌、标示牌的通知》。随着人防工程量的不断加大,防空地下室的不断增多,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标牌的制作、管理与监督。为此,对防空地下室的标牌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修订,起草此通知。《通知》主要内容是规范防空地下室制式标牌,包括悬挂范围、责任区分、技术规范、维护管理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防空地下室标牌谁管理?谁制作?
  《通知》要求,新竣工的防空地下室,由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制作并规范悬挂人防标牌。各市人防办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本辖区防空地下室标牌的制作、悬挂工作。
  3.《通知》的起草过程
  2017年8月4日,《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现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决定对《通知》进行修订。工程处于9月4日草拟了《通知(草案征求意见稿)》,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 9月4日,在我办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制式标牌的通知(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收到意见建议0条,采纳0条。9月5日,将《通知(草案征求意见稿)》发给17市、四大企业和省级机关人防办、省内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至2017年9月14日,10个单位反馈了意见建议,其中6个单位无意见,有4个单位提出意见建议10条,采纳合理建议1条,并对文稿进行了相应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