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农业农村部 日期: 2018-04-25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决策部署,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村繁荣稳定和农民就业增收,加快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大力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的通知》(农加发〔2018〕4号,以下简称《通知》),激励更多返乡下乡本乡人员开展创业创新, 以创新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力争到2020年,培训农村创业创新人才40万人,建设300个国家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立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促进乡村就业创业规模水平明显提升。
《通知》指出,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有利于推动政策落实,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引进和培育更多的创业创新主体,建设乡村人才队伍;有利于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乡村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实现人才、资源、产业向乡村汇聚,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对于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村繁荣稳定和农民就业增收,加快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强调,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要坚持自主就业创业,坚持人才优先培养,坚持特色产业带动,坚持产业融合发展。一是培育主体促进就业创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创新人才培训,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创业创新导师;选拔培育一批优秀创意项目和创业者,对接优质资源要素,激发就业创业热情。二是打造园区促进就业创业。加快建设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完备、政策措施配套、科技创新条件完善、服务能力较强的国家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三是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就业创业。支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主食加工、休闲旅游、电子商务等优势产业。四是推动产业融合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推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先导区,为乡村就业创业提供更多选择和机会。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把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作为经常性、长期性和战略性重要任务来抓。强化政策落实,研究制定本地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建立保障机制、督查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推动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细化实化、落地见效。强化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辅导培训,加强农村创业创新监测调查,积极争取金融、投资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完善乡村就业创业合作机制。强化典型带动,通过座谈会、大讲堂、现场交流等活动,以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和优秀乡村企业家的创业历程等为素材,讲述乡村就业创业故事,分享做法经验。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宣传册、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乡村就业创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成效,推动乡村就业创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