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和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题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工商联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综合考核营商环境改善指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营商环境改善指标考核工作。
全市营商环境改善考核主要通过集中评议、电话访问2种方式,了解当地民营企业家对本区市党委、政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情况、制定实施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情况、建立健全融资新机制情况、支持发展“四新”促“四化”项目情况、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情况,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情况,合理降低税费负担情况,建设高素质企业家队伍情况,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情况和提高产权保护精准度情况的评价意见。
市委、市政府决定将营商环境改善纳入区市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激发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确定工商联为责任部门,也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工商联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充分发挥工商联组织职能作用、有效促进“两个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全市综合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必将更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为我市民营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