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档案局为正科(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20人,设局长1人(不占编),副局长2人。
内设4个股级机构:
1、办公室:定编5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其他工作人员3人(含司机1人)。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档案工作的综合调研、统计;负责本机关文秘、档案、政工、接待、财务、保密、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及精神文明建设;负责馆内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物资车辆管理及馆库的维护;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及文档用品供应等工作。
2、监督指导科:定编5人,设科长1人,副科长1人,其他工作人员3人。
主要职责:负责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农村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开展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监督检查档案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违反《档案法》行为;拟定档案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档案人员资格认定;组织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负责成果申报。
3、管理编研科:定编5人,设科长1人,副科长1人,其他工作人员3人。
主要职责:负责接收档案及馆藏档案整理保管;负责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负责档案鉴定、销毁;负责向社会开放档案;负责社会散存档案的征集;提供档案查阅服务;负责档案抢救保护及消毒和害虫防治;负责档案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档案、资料库房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史料的编辑、出版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的汇编工作;公布档案史料;举办档案展览,负责全市档案学术理论研讨工作。
4、史志科:定编3人,设科长1人,其他工作人员2人。
主要职责:地方史志的收集、整理和编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