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7、部门收支总表
8、部门收入总表
9、部门支出总表
10、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8年平度市委宣传部
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青岛和市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制订全市宣传思想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使全市各级党组织与市委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
2、组织指导全市理论教育、研究和宣传工作;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重要典型的总结、宣传和推广;制定全市党员思想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开展全市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掌握新形势下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为市委大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抓好新闻宣传工作;抓好报刊的征订发行工作;从政策方针上对全市报刊、广播、电视、文化、艺术、出版和对外宣传工作实施领导;做好对新闻媒体及对外宣传工作的行政管理。
4、把握正确的文艺导向,指导协调全市文化艺术工作;指导全市精神产品的创作、生产和群众文化活动。搞好对社会各界、各部门的社会宣传文化活动的协调和指导。
5、指导宣传文化系统拟定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之间的工作;抓好新闻、文化、出版管理、图书发行等部门的队伍建设和管理。
6、完成市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内设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其主要工作职能是: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实施领导;抓好文明委各委员单位的协调,搞好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抓好各级各类文明单位的评选和创建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平度市委宣传部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办公室、理论科、宣传科、文明办综合科、外宣中心、网络办。
三、预算单位构成
平度市委宣传部部门预算包括:宣传部部门本级预算。
纳入平度市委宣传部的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个,包括:
1、平度市委宣传部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为1055.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55.84万元,占100%。
2018年支出预算为105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04万元,占 44.42%。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1055.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5.84万元,占100%。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105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04万元,占44.42%。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均为1055.8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8.17万元,下降 16.47%。主要下降原因宣传经费减少。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5.84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208.17万元。主要下降原因宣传经费减少。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5.84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208.17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宣传经费减少。
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69.04万元,占44.42%;其他宣传文化支出586.8万元,占55.58%。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平度市委宣传部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469.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1.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17万元,比2017年减少22.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2017年减少22.4%,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原因是进一步规范管理使用公车;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2017年减少13.5%,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9.04万元,比2017年减少15.59万元,下降3.2%。主要下降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账面共有车辆 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3个,涉及财政拨款586.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部门请结合实际,据实披露)。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十三、“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解释说明
2013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13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宣传事务—其他宣传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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