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解答
作者:组织部 时间:2017-03-29

平度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解答

 

一、引进省外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来平度创新创业需要什么条件才能认定?对创业“千人”,青岛市委组织部认定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认定条件:引进省外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研究方向需符合山东省学科建设或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创新人才需全职来我省工作,“千人计划”合同期满,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至少3年的正式工作合同;创业人才需第一次在山东省内创办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并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选所拥有股权不低于30%,且为第一大股东,同时必须担任企业法人。

青岛市委组织部认定需要的证明材料:“千人计划”公布文件;个人护照、身份证;“千人计划”申报书;公司营业执照;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公司章程。其中“千人计划”公布文件、申报书和个人护照、身份证只需提供扫描件。

二、省外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引进后,主要享受哪些文件规定的政策?

答:主要有《平度市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试行)》。

三、省外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引进后主要有哪些资金方面的扶持政策?

答:《平度市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规定,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结合项目需要引进领军型归国留学人员和优秀创新团队。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平度创新创业发展的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和创新团队,经认定,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一次性给予50—200万元创业资助经费。

《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规定,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结合项目需要引进领军型归国留学人员和优秀创新团队。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青创业发展的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和创新团队,经认定,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一次性给予50—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通过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对引进的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经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认定,其创业项目符合科技资金支持条件的,从市科技财政专项资金中给予30—100万元的科研项目启动资金。

《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试行)》规定,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取得的一次性补助,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省外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引进后,还可争取的省、青岛市扶持资金有哪些?

答:1、可申报青岛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需为科技型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为1年至5年,工业企业需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申报成功后可享受青岛市100万元创业创新研发经费和30万元安家补贴。

2、可申报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科技创业类):需为创业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比例一般不低于总股份的30%,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为1年至5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企业成立时间不满1年,须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或最近一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申报成功后可享受山东省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五、新当选和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的院士可以享受什么政策?

答:根据《青岛市顶尖人才奖励资助暂行办法》规定,新当选和全职引进的院士可选择500万元生活补贴,也可选择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生活补贴直接发放给院士本人,三年内按20%、30%、50%发放。

对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每年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的劳动报酬的一定比例给予其资助,单人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00万元。劳动报酬10万元以下的,资助1万元;劳动报酬在10万-20万元,按15%资助;劳动报酬在20万-50万元的,按20%资助;劳动报酬在50万元以上的,按30%资助。

六、博士后在青岛创新创业可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答:博士后在青岛创新创业按照《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实施意见(试行)〉的补充意见》,给予以下奖励。

在站博士后(不含在职和两年期满未出站人员)免租金提供博士后公寓或给予3万元/年的住房补贴,并给予3万元/年的生活补贴。

新进站承担应用研究项目的博士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项目启动资金;对转化或用于创业的应用研究项目成果,一次性奖励10-30万元。

留青工作和创业的博士后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的安家补贴;配偶不随博士来青的,两年内给予每月500元的两地分居生活补贴。

七、在青岛就业的研究生可享受哪些方面的资金扶持政策?

答:在青就业研究生根据《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可享受研究生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对象为:派遣期内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就业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

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

八、介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可享受哪些奖励?

答:对介绍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来青岛市工作或创新创业的中介机构和个人给予以下奖励:介绍引进顶尖人才的,每引进 1 人奖励 30 万元;介绍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的,每引进 1 人奖励 10万元;介绍引进省部级领军人才的,每引进 1 人奖励 5万元;介绍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每引进 1 个奖励 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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