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团结凝聚广大女职工积极参与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巾帼文明岗及先进职工的模范带头作用,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十佳巾帼文明岗”、“十佳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活动。
评选范围
1、“十佳巾帼文明岗”评选主要在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和单位中开展,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均可参加。
2、“十佳巾帼建功标兵”评选范围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在岗女职工。
评选条件
十佳巾帼文明岗:
1、领导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单位文明建设规划,有明确的争创计划和创建标准,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
2、女性占岗组、科室、团队成员人数的50%以上,争创岗位及团队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3、岗位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倡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岗位成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弘扬文明新风和“四有”、“四自”精神,爱岗敬业,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创先争优、团结协作,在岗位上贡献突出。
5、岗位成员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受到公众好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6、能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活动,活动档案健全,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畅通,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地区的同层级集体中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十佳巾帼建功标兵”:
1、政治坚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示范带动。发扬“四有”、“四自”精神,对“巾帼建功”活动意义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在本单位、本系统具有代表性、先进性、示范性。
3、业绩突出。在本职工作岗位刻苦钻研,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爱岗敬业,在提高自身素质上创先进,在服务社会上争优秀,在本单位、本系统业绩显著。
4、作风优良。具有先进的性别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文明的服务礼仪,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评选办法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所在单位妇委会(妇联)进行推荐,经单位初审同意后方可上报。
2、各推荐单位对拟推荐的岗组、个人要严格审查把关,其中,“十佳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要征求当地计生、公安、纪检监察、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经单位审核后,在所在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确认无异议后进行申报。
3、平度市妇联将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相关媒体宣传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评选要求
1、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推荐申报表,加盖公章,表内事迹简介要突出主要事迹,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
2、各推荐单位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申报表及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均一式三份,A4纸打印)报送市妇联(同时报送电子版pingdufulian@126.com)。“十佳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还要报送本人近期工作、生活彩照jpg格式电子版各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