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职能:
市妇联是市委领导下的全市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市委和市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妇女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妇女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妇女组织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二)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负责规划、指导各级妇女组织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组织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负责宣传、推广、表彰先进妇女群体和个人。
(三)团结、动员和组织全市妇女群众投身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负责全市城乡妇女“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规划、组织、协调、督查和落实工作。
(四)负责协调社会各界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参与制订全市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法规和规章,代表妇女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的重点难点及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妇女儿童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建议。
(五)团结联络各界妇女,为妇女儿童事业和经济建设服务;组织开展妇女统战工作。
(六)综合协调全市妇女组织建设,负责指导建立健全各基层妇女组织网络;组织指导各级妇女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制订全市妇联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女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承担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妇联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