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10日至9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市残联党组认真按照巡察反馈的意见进行了整改,现公布巡察整改部分内容。
问题: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制定了《市残联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先后两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专项资金拨付、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等“三重一大”项目,杜绝以党组成员扩大会议或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的现象,进一步规范了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行为。二是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积极有效参与集体决策的意识,将落实民主决策制度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及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认真查找剖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搞好整改,不断提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水平。三是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党组反馈,使领导决策制度得到规范有序执行。
问题: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一是加强与有关客商的联系,争取落户一批项目,在利用社会化资本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上实现突破。二是对照综改“军令状”确定的事项,积极参与推进以扩大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有效供给和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建设为抓手的民生保障机制改革。加大精神残疾人救助力度,今年以来为近2100名精神残疾人提供免费送药和医疗救助,为240名重度精神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有效减少了精神残疾人肇事肇祸案件发生。三是与市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残疾人关爱行动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完成14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和家庭无障碍改造。积极争取业务上级支持,为850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配发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市政府将240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1.5万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和9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三项工作列入2018年市办实事项目,持续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四是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要求,制定了《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办法》,严格辅助器具发放标准、审批程序和使用形式。集中发放由基层残联填写《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和《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登记表》,明确发放人,提供发放照片,做到人、物相符。分散发放填写《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提供残疾人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明确使用方式,并做好详细登记。
问题: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档案材料不完善,干部混编混岗和长期借用业务关联单位工作人员问题。
整改:12月上旬,党组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干部工作培训有关材料》,党员干部特别是政工干部更好地掌握了股级干部任免的相关标准和工作程序,避免出现偏差。按照组织人事部门要求,合理搭配工作人员,着力解决干部混编混岗问题,已全面清退借用人员,并在财务报账、《残疾人证》核发等关键岗位全部使用在编人员。
问题:关于抓党建工作责任意识薄弱,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整改:一是制定落实党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三个清单”和“书记项目”。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抓好所承担和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推进机关党建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对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监督检查。12月底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总结年度党建工作,提出明年党建目标任务,着力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对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深入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把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党建理论知识学习。建立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先后组织两次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机关学习制度,制定了党员年度学习计划,每周五组织集体学习,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员干部党建知识应知应会专题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四是落实“主题党日”制度。制定了《市残联关于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利用每月第一个周五下午,党支部开展了2次“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民主评议、基层走访等活动,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了组织活力。
问题: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学习教育走过场问题。
整改:一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政纪,远离红线,守住底线。不断丰富活动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到红色教育基地、青岛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红色教育、廉政教育,每年“七一”前后举办一次全体党员干部党建、廉政知识考试,增强党员干部不忘初心、勤政廉政意识。二是围绕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劲头,建立责任激励、表扬奖励机制,并与干部任用挂钩,培养党员干部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三是完善党内关怀机制,出台了《市残联党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增进团结。
问题: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不经常问题。
整改:一是制定了残联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详细安排配档活动,已召开2次支部委员会。12月底结合“主题党日”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重新划分了2个党小组,每周五集体学习结束后,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小组活动。在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的基础上,9月22日,邀请市监察局副局长张成好围绕党员干部如何“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守住底线”,作了一次廉政教育授课。11月17日,党组成员黄德山讲了题为“党领导下人民海军发展历程”的党课。二是在前期认真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起草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的基础上,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三是结合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研究工作方案,严格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工作程序,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加大对优秀党员的表扬宣传力度。
问题: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问题。
整改: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统筹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层层签署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廉政风险评估预警暂行办法》《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办法》《廉政风险点综合防控措施》《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制度》,针对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自查自纠工作,在残联系统中重点排查本人、主要社会关系在办理《残疾人证》、申领补贴和辅具、开办托养和康复服务机构等方面,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二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制度,逐一核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规范述责述廉报告内容,纠正报告缺项问题,如实报告个人家庭、房产、子女等情况。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建立了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制度,班子成员每月轮流公开接访,认真受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制定了机关服务守则,明确“三个一”(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把椅子)、“三个心”(热心、耐心、细心)、“三个声”(来有迎声、问有应声、走有笑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服务态度,提高群众满意度。严格落实作息制度,坚决杜绝上班迟到、早退现象。编印了《惠残政策宣传手册》,由市、镇两级残联服务窗口发放到残疾人手中。同时,在《今日平度》和电视台开办专栏和专题节目,分期宣传各项扶助政策,提高惠残政策的社会知晓度。为提高精准服务水平,制定了《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规范》,要求镇级残联落实专职干事、办公场所、工作制度;每镇组建10人以上的 “助残义工”服务大队,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上门服务活动,有效解决“服务群众不主动、服务方式不能贴近残疾人实际”的问题。三是抓班子带队伍,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强化责任担当,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层层传导压力,积极推进改革创新,以巡察整改的成效促进工作深入发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在残联系统中组织开展“转作风、强效能,抓规范、促提升”活动,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科学发展水平。四是加强纪检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能力水平。
问题:关于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不足,廉政风险教育不到位问题。
整改:一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建立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制度和绩效评价办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分管领导与责任科室加强对残疾人托养康复经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精神残疾人救助、残疾人安居工程、无障碍改造等专项资金的审核把关,及时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指导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规定,按照规定用途和标准开支款项,真正做到“一线监督经常、事后监督到位”。二是指导残疾人托养和康复机构按规定建账、记账,详细记录伙食采购明细,准确反映收支情况,并积极与财政局协商,改进资金审定、拨付程序,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加强廉政风险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纪政纪条文和廉政纪律,强化党员干部廉洁勤政意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问题线索的查处工作,对个别干部出现的违规现象,深刻剖析原因,加大批评和整治力度,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任用。
问题: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党组成员对照“八项规定”具体要求逐条查找不足、研究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深入基层摸实情、办实事,班子成员分片到基层调研,倾听残疾人呼声,反映残疾人需求,及时将相关工作列入市办实事项目。二是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规范公务接待和资金使用,从严执行公务招待标准、控制陪餐人数,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审核拨付专项资金,坚决杜绝以权谋私情况发生。三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车使用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问题: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一是完善了原始凭证。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了固定资产实物台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逐步探讨解决部分专项结余资金闲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