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部门收支总表
9、部门收入总表
10、部门支出总表
11、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8年贸促会
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专业招商引资,为投资者来平度投资牵线搭桥,促进我市直接利用外资工作;为来平度投资企业提供考察、洽谈、审批、筹建和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有关配套服务工作。
(2)开展同世界各国经贸界、商协会及其他经贸团体、有关国际经贸组织的联络工作。
(3)开展国内外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组织经贸企业及企业家代表团出国(境)考察和访问。
(4)开展经贸洽谈、交流与合作。
(5)组织参加有关出国(境)展览,组织参加国外地区在境内举办的经贸展览会、洽谈会、交流会等。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为企业办理货物原产地证明,各种单据证明,办理涉外商业单据认证、ATA单证册等业务;为中国企业在国外或外国公司和个人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向企业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和信息咨询服务。
(8)承担研究编制并组织实施会展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会展业发展和宣传推介,培育会展市场及行业协会;规范会展、节庆活动,组织、管理、指导、协调重大会展、节庆活动;做好全市会展、节庆活动的审查、备案工作;组织管理全市会展专项资金;负责会展业数据统计、信息发布;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会展场馆的规划建设。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贸促会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三、预算单位构成
贸促会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
纳入贸促会的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个,包括:
1、贸促会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为186.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6.87万元,占100%。
2018年支出预算为186.8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87万元,占100 %。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186.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87万元,占100%。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18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87万元,占100 %。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6.8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17 万元,增长6.97 %。主要增长原因人员经费较2017年有所增加。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8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2.17万元。主要增长原因是人员经费较2017年有所增加。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87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2.17万元。主要增长原因是人员经费较2017年有所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贸促会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186.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9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职工教育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4.96万元,比2017年减少2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万元,比2017年减少20%,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增加)的原因是根据财政规定统一核减20%;公务接待费2.4万元,比2017年减少20%,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贸促会属全额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贸促会2018年无政府采购。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账面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贸促会2018年无项目支出。2018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0个,涉及财政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部门请结合实际,据实披露)。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十三、“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各部门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解释说明(请结合本单位使用的支出功能科目(明细到 “项”级科目),根据《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科目进行解释)。
例: 如单位支出列2011350一般公共服务-商贸事务-事业运行,则应解释为:
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商贸事务:反映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