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平度市国家税务局始终把法治理念根植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坚持以规范促创新,以教育提素质,以制度强约束,以管理优服务,积极营造“遵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接受外部监督、强化内部监督、优化服务、人才强税、深化记录法核制度试点等七个方面加强法治国税建设,形成了法治国税建设的新常态。现将法治国税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简政放权,释放企业活力
(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和青岛市局的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将非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并同步修订配套文件。定期对已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通过青岛市国税局平度局子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告。按照税务总局和青岛市局的统一部署,及时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落实“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要求,由办税服务厅窗口集中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事宜,便利纳税人。
(二)流程创新,开拓行政审批新思路
有机整合面向纳税人的业务事项,简并环节、文书,集成岗位职责、技术手段,实行流程再造,办税服务厅实行“纳税人发起的业务全部在办税服务厅一站式办结,办理多类业务享受一窗式服务”。同时,打破部门壁垒,将分布于不同部门的审批核查、出口退税申报审核、新办户辅导、税收维权等业务单元,紧密集成到办税服务厅的业务流程中,全部实行现场办公、统一调度、实时联动,6项业务由部门流转转变为现场即办,流转业务流程提速75%~133%,审批核查人员减少54.5%。
(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规范化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1号)的要求,对能够当即办理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出具和送达《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再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对于行政处罚事项,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等,确保程序合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利。
二、多措并举,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一)推动“多证合一”,登记制度便利化
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和青岛市局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登记制度便利化,实施“多证合一”工作。同时,从按月组织户籍管理人员进行巡查、做好非正常户认定、加强对同一地址和财务负责人企业的跟踪管理、对空壳公司(开票公司)等的不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等方面做好后续管理工作。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后续管理深入化
以“双随机、一公开”机制为依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青岛市局稽查局的指导下,已完成本级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含异常对象名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双名录库”的搭建工作,有关工作内容按照青岛市局的部署及时向社会发布。
(三)完善纳税信用体系,推动纳税人税法遵从自觉化
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依照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A、B、C、D级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使A级纳税人在发票领购、出口退税、日常办税等多方面享受优惠和便利,D级纳税人在发票领购、出口退税、接受税务稽查等方面受到严格的限制和管理。
我局联合平度市地方税务局制定个体工商户和涉税中介机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对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以纳税信用建设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同时,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推动纳税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对接。
根据青岛市局对违规失信纳税人联合惩戒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对部分企业的失信行为进行了分类处理。一是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二是结合“黑名单”制度,及时向上级局推送。2014年1户纳税人列入税务总局“黑名单”,2016年该户纳税人的查处情况在央视新闻频道进行了曝光,反响较大。
三、完善外部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行使
(一)畅通渠道,举报监督有路径
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利,畅通举报监督渠道,我局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纳税人维权中心,接受纳税人的投诉、举报和建议。印发《纳税人维权中心管理制度》,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等各项权利。属于办税服务厅的问题直接处理,免去多余流程;对于其他部门的问题,转办处理,及时回复,全力维护纳税人的权益。
(二)公开透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对于主动公开的事项,在青岛市国税局平度局子网站上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规定程序依法受理申请,并严格按照规定事限给予答复。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处张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结果、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复评结果等,方便纳税人查阅。主动加强与地税等相关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
(三)内外联动,积极接受外部监督
加强与平度市人大、纪委、检察院、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等部门的协调联系,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集中解决“庸懒散慢拖瞒”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
每年组织开展“五个一”社会评廉活动,调查走访一百名人大代表、一百名政协委员、一百名党政领导及党代表、一百户重点税源企业和一百户中小税源纳税人。累计发放调查问卷2000多份,收回1795份,改进了行风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征求到关于密切征纳关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36条。
(四)依法治税,推动信访法制化
坚持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制框架内解决矛盾,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认真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举报问题,按规定上报案件线索,把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
四、强化内部监督,推动决策科学化
(一)加强内部监督,打造监督“制度链”
为了切实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重大涉税事项集体审议和报告审查办法》《行政执法回避制度》《税收执法问责办法》《税收执法主辅办工作制度》《税务人员干预执法活动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办法,环环相扣、形成体系,全方位规范执法行为,打造覆盖税收执法全过程的“制度链”。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动决策法治化
为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印发了《平度市国家税务局重大涉税事项集体审议和报告审查办法(试行)》,通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局内各单位报送的重大涉税事项进行集体审议、审查。
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严格按照《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对重大税务案件进行审理。对符合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的案件,一律经过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审理才能作出执法决定。审理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坚持党组对税收工作的全面指导,保障决策科学化
我局于2016年5月5日印发了《中共平度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将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或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列入党组讨论和决定的职责范围。借助该项制度,充分发挥党组在税收事业发展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五、人才为本,坚持队伍建设
(一)优化人员配置,培养法律专业人才
我局重视专业化团队建设,将政治觉悟强、法律素养高、税收业务能力出众的干部充实到相关法制审核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业务专家、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在选优的同时,严格落实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上岗制度,将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备案,为人员配备提供依据,坚决将1名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调离执法岗位。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营造全员学法氛围
发挥局领导的模范带头作用,印发《平度市国家税务局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制度》,紧密结合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制,认真落实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法制专题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通过领导领学,集体讨论的形式,对相关法律学深学透。以领导班子带头,营造全员学法氛围,推动全体干部学法遵法。
(三)加强培训,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制定依法行政培训计划,组织干部开展依法行政方面的培训,聘请系统内外专家,有计划、有重点地讲解行政法、税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六、优化服务,想纳税人之所想
(一)打造纳税人专属“预约套餐”,实现一站式服务
面对不同经营类型、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特别是初次办理涉税业务的纳税人,推出了一站式服务的“预约套餐”。“预约套餐”包括两项以上的涉税业务,纳税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业务。办税服务厅设专门预约套餐办理窗口为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免去了纳税人在多个窗口奔波之苦。
“预约套餐”同样注重对纳税人的事中事后辅导。税务机关记录纳税人信息,通过税企邮箱、纳税人学堂、微信群等途径,为纳税人提供持续的纳税辅导服务,引导纳税人学法、守法、遵法。
(二)上线青岛市首台发票申领自助终端,服务全天候
我局于2017年4月设立24小时自助办税厅,配备青岛首台发票申领自助终端。发票申领自助终端是“互联网+”办税服务模式又一次成功的创新试点,24小时自助办税厅实现全天候无障碍办税,纳税人可以随到随办,省时省心省力,既方便了纳税人,又大大减轻前台窗口工作压力,有效降低了征纳成本。
(三)一窗流转,服务事项日清日毕
为提高出口退税效率,想出口退税企业之所想,将原先分布于不同部门的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复审、核准、办理退库等业务单元,紧密集成到办税服务厅的业务流程中。对网上网下的退税申报现场办理,无缝衔接,通过“内转外不转”,实现申报、审核“一窗一次办结”。
七、深化两项制度试点,推动法治税务建设
(一)建章立制,试点活动有据可依
我局与平度市地税局联合印发了《平度市税务系统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结合平度市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明确了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范围、要求,确认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审核主体、审核范围等。为两项制度的试点提供了详尽的政策依据和操作指引。
(二)音像记录,执法过程有迹可循
我局从三方面入手,对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一是为执法部门配备了64台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人员在外出税收执法时,必须通过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在外执法过程;二是建立了执法约谈室和监控室。约谈室的特写及全景摄像头录制的影音可同步显示在监控室得大屏幕上,监控室可以通过音频系统与约谈室约谈人员进行互动交流;三是制定《税收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办法》,明确了执法信息及执法记录仪等记录装备的管理、使用、监督规则,加强了音像记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决定有错必纠
我局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凡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法制审核方可作出。并从优化岗位人员配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相关的协调决策机制、严格把住审核关等四方面入手,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八、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建设计划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
我局的法治国税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在工作中发现了一些问题,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提高:
1.专业力量年龄层次较高、年轻干部经验知识不足。针对现状,我局已出台青年导师制、创新团队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帮助青年干部提高业务能力、充实知识体系。
2.部分纳税人税法知识不足、法制观念较为单薄,监管较为困难。我局已从税务登记入手,在纳税人办理登记或信息补录时充分告知纳税人其权利和义务,在后续的管理过程中加大监督辅导力度,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
(二)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执行现有政策,探索法制工作中的新机制新方法,加强制度建设。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于法治国税建设中,全面提升税收治理能力。2018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根据总局和青岛市局的部署,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探索实施诚信推定,提升税收治理能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进税收现代化。
2. 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按照税务总局、青岛市局以及地方政府相关安排,开展权责清单推行工作。
3.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在继续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的基础上,根据税务总局和青岛市局部署,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应公开尽公开,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加强对内外税收政策培训
对内,要加强对税务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税收政策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对外,要加强税法宣传,扩大税法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税法遵从度。
平度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