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汉唐实业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四川汉唐实业公司是当地的明星企业,其董事长更是全国人大代表,远近闻名的慈善家。就是这样一家有良好声誉的公司,最后陷入非法集资的泥潭难以自拔,10名员工被处以刑罚,800多名集资参与人血本无归。非法集资的游戏中,谁也不是赢家。 案情简介 位于革命老区——四川达州的汉唐实业公司曾经是当地的明星企业。这家1997年成立、注册资金1300万元的公司拥有30家连锁超市,覆盖达州市区及所属区县,经营着数十万种商品,成为川东北最大的连锁超市。与此同时,2002年投资成立的四川妙达饴美厨食品有限公司,拥有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生产的“灯影”牛肉深得大众青睐,并在全国各大城市设立了30个办事处,产品已进入5000家上万平方米的大卖场。2004年又收购了当地一家森林公园的宾馆,并在2006年成立四川铁山宾馆有限公司,准备花5亿元巨资打造一个4A级风景区和五星级旅游涉外饭店。 汉唐实业的创始人谢某更具有传奇的创业经历和绚丽的光环。从下岗开办小食品店,经历被骗、病痛、火灾的磨炼,到成功的明星企业家、慈善家、全国人大代表、奥运火炬手,谢某在达州乃至四川是颇具影响的楷模人物。 在谢某的创业路上,除了她父母外,其丈夫冯某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帮助。冯某也成为汉唐实业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但实际控制人仍是谢某。冯某也有达州市工商联副会长、达州市政协委员等政治光环。 汉唐实业繁荣的表面下是过快扩张过程中资金短缺的问题,于是冯某、谢某将目光盯向社会公众日益鼓胀的钱包。2003年6月至2008年7月间,汉唐实业以经营超市和铁山宾馆等项目缺少资金为由,承诺支付1.5%至10%不等的月息,以出具借条、收据等凭证的方式,在达州市宣汉县、通川区、达县等地向812名群众吸收存款本金2.56亿元。 作案手段 1.凭借明星光环吸引资金。为取信于社会公众,除承诺给予高额利息外,汉唐实业千方百计包装自己:通过电视台播放宣传汉唐实业的专题片,通过报纸刊载《“妙达”续写灯影牛肉百年传奇》、《汉唐梦想、森氧铁山》等文章,突出公司的实力以及董事长谢某的创业传奇和政治光环。许多存款人正是被这些光环所蒙蔽,纷纷将资金交给汉唐实业和冯某、谢某夫妇。如李某夫妇先后借给汉唐实业830万元,据李某介绍,他们之所以借款给汉唐实业,除被5%的月息吸引外,主要是相信冯某是政协委员,谢某是全国人大代表,企业是明星企业,铁山宾馆是达州的品牌,肯定不会赖账。也是这种公众的盲目信任,使冯某对集资产生了依赖,当财务部门反映公司资金紧张时,冯某就说“我出去转一圈回来就有钱”。 2.设立空壳公司直接圈钱。随着汉唐实业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日常运转日益困难。冯某接受存款大户的建议,设立空壳公司向中小客户借钱。为此,冯某在2006年9月委托代办公司在成都注册了“四川正和投资有限公司”,随即就在达州宣汉成立分公司,以分公司名义在宣汉通过民间集资来支付汉唐实业所借的高息。 3.建立金字塔形吸存模式。汉唐实业内部参与揽存的主要有10名骨干。冯某作为汉唐实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直接负责决策、指挥公司吸存,骨干主要是谢某、谢某的亲属及公司出纳、司机等员工,出具的借条由冯某、谢某签名,加盖公司印章。即使是其他骨干出具的借条也是临时性的,最后也要换成冯某签名的正式借条。为逃避监督,冯某在多家银行共设立了19个个人账户,用于日常借款、还本付息资金的进出。 汉唐实业揽储初始是口口相传的。2006年初,汉唐宣汉超市旁的诊所老板“谢眼镜”听超市员工说了集资的事,便尝试着投了几万元,月利息5%。集资初期的汉唐实业很讲信用,“谢眼镜”每月都能按时拿到利息,便又陆续投入100多万元。他又把这信息告诉别人,其他人又去存钱,主动找上门的储户越来越多。另外,一些资金大户出借的资金中,很多也是从中小散户吸收,再集中给汉唐实业。如章某借给汉唐实业的50万元中,除他本人26万元外,剩余24万元分别从其他三人融入10万元、8万元、6万元,汉唐实业就是以这种滚雪球的方式高息吸收存款,越滚越大。 案件查处 在汉唐实业大量吸收民间资金的时候,2007年9月初,达州宣汉县富苑酒店非法集资案爆发,多人被捕,政府贴出公告强调民间集资不受法律保护。一时间,宣汉县人心惶惶,储户纷纷找汉唐实业、向政府上访,要求提现,到最后还出现强行关闭汉唐超市、砸坏汉唐实业办公室的冲突事件。警方在登记富苑非法融资案金额时,有人拿错了借条,拿着汉唐实业的借条去登记,汉唐实业非法集资案由此暴露。 2008年8月25日,冯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达州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汉唐实业被查封。次日,达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处置汉唐公司非法集资问题协调指导小组”处置案件。8月27日,《达州晚报》及通川区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汉唐实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已被警方立案侦查,并告知储户进行登记,以核实非法存款的数量。随后,谢某等其他9名汉唐实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犯罪嫌疑人也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过一年多的侦查、审理,2009年12月19日,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四川汉唐实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罚金50万元,冯某、谢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六年,其他8名被告人也受到相应处罚。 案件警示 一家明星企业在短短的10年中从辉煌走向衰败,一个明星企业家的光环黯然失色,值得许多民营企业深思,也给广大集资参与者深刻的教训。 跟中国很多民营企业类似,汉唐实业是一家纯粹的家族企业。在股权结构中,丈夫冯某占95%,妻子谢某占5%;在高管层中,冯某为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谢某及其弟弟谢某甲为副总经理,谢某甲的妻子林某为财务部副经理。这种家族式的企业往往存在公司治理不科学、内部控制不健全、投资决策盲目等问题。正是谢某带领下的汉唐实业扩张过快、盲目对外投资,为公司埋下了隐患。从2000年第一家超市开张到2007年上半年,汉唐超市快速扩展到30家;在一场百年不遇的洪水冲走了汉唐超市的7个分店和妙达公司一个牛肉生产厂,1000多万元损失还未能弥补时,收购了铁山宾馆;在资金没有落实的情况下,又抛出5亿元的旅游度假区投资计划。 虽然表面风光,但资金短缺问题一直困扰着汉唐实业。2001年汉唐实业在达州市宣汉县成立分公司时,就开始以每月2%~3%的利息吸纳存款,不过数量很少,对象主要是公司员工和亲戚、朋友。2005年以前汉唐实业与供货商的相处较愉快,货款很少拖欠。2005年后汉唐实业开始拖欠货款。据供货商统计,汉唐实业拖欠百余家供货商货款3000余万元。打造铁山旅游度假区需巨额资金,原本希望通过银行抵押融资的计划迟迟得不到审批。 依赖民间高息集资,对于盲目扩张投资的汉唐实业来说,无异于饮鸩止渴。以平均5%的月息,每借入1000万元本金,每年需支付的利息就达600万元,相当于汉唐超市的年利润总额。高达2.56亿元的集资本金需支付的利息对汉唐实业来讲,根本难以承受。实际上,汉唐实业后期融入的资金很多是支付前期的高额利息,并未用于生产经营。到最后阶段,为应付集资户提款,汉唐实业的集资利率曾高达月息10%。 对广大集资户来说,高息回报的诱惑确实难以抵挡。但这种击鼓传花式的游戏,不知道谁是最后拿到“花”的人。至案发时,汉唐实业所集的2.56亿元本金中,尚有1.97亿元未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