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医保基金流失,杜绝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发生,按照医保检查工作要求和安排,我中心监督检查科采取三项措施,对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者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卡对人,人对症”。通过查看医保卡、身份证、床头卡信息,核实参保患者身份;通过查看住院通知单、入院前门诊病历描述,核实与在床病人所表现的症状和体征是否相符。
二是“症对病,病对药”。通过查看病程记录、护理记录、检查报告单,判断症状与诊断是否相符;通过查看病程记录、会诊记录、手术记录、放化疗记录、医嘱等,判断有无超范围检查、过度治疗、超适应症用药。
三是“药对量,量对费”。通过查看长期(临时)医嘱、输液治疗单,询问患者输液情况,核对有无超疗程、超剂量用药;通过查看每日费用清单比对医嘱,核实有无多收费、重复收费。
截至目前,我们已经检查了3家定点医疗机构,巡查了89人次,同时根据青岛给予的异常数据,责令其找出原因,写出自查报告。通过日常巡查,我们严格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遵照医疗服务协议,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利益,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