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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利百农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7-04   来源: 平度市环保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青岛利百农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已于2017年5月21日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现将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使公众对项目情况进一步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青岛利百农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
  (二)项目位置:平度市蓼兰镇大吴庄村9号路北、二级沟(杨家丘路)以西
  (三)项目概况:青岛利百农养殖有限公司拟在平度市蓼兰镇大吴庄村9号路北、二级沟(杨家丘路)以西建设青岛利百农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项目投产运行后,预计年出栏肥猪38400头。项目只进行猪只的育肥,待到出栏体重时进行育肥猪的出售,项目不进行育肥猪的屠宰以及育肥猪出售时的运输,由收购厂家自行装车运输。项目常年存栏量为19200头。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1200m2,建筑面积为21000m2,其中包括8栋育肥舍(2480m2/栋,共19840m2)、1个晒渣台(240m2)、1间堆肥棚(73.1m2)、1间沼气发电机房(80m2)、1间售猪房(55.66m2)、1间待售猪房(55.66m2)、1栋2F的办公及宿舍楼。项目选用水泡粪工艺的自动清粪系统,整场采用暗沟集粪,无需区分净道或污道,配套的厌氧处理系统将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利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防治措施及结论
  (一)施工期
  (1) 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输及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NOx、CO和THC、装修废气等。扬尘污染主要产生于场地清理、挖土填方、物料装卸和运输等环节。
  项目施工期较短。在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整个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382.5t,厂区内设有临时旱厕,安排专人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装修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因使用电钻、切割机等装修工具产生的噪声,一般在70~90dB(A)之间,装修及设备安装应在室内及白天进行(严禁夜间施工),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其会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除。施工单位严格实施噪声防治和治理相关措施,可在很大程度上减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开挖的土石方、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少量的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不对外排放,对周围环境质量无影响。
  (二)营运期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分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为项目产生的食堂油烟;无组织废气为养殖区、晒渣台和堆肥区产生的NH3、H2S和臭气浓度。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经由1根高于食堂所在建筑物屋顶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油烟的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小型1.5mg/m³);油烟净化效率为85%,可满足《青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纲要(2013-2016年)》及《青岛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养殖区、晒渣台和堆肥区产生的NH3、H2S和臭气浓度均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69-2001)中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猪尿液,猪舍及猪只清洗废水、泡粪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产生量约26663.78t/a。目前项目所在区域尚未铺设污水管网,项目采用水泡粪工艺,粪尿水经固液分离后,猪粪用于堆肥发酵。猪舍及猪只清洗废水经管网输送至污水收集池,然后经固液分离处理后进入沼气池;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排入沼气池,厌氧发酵处理后沼液、沼渣作为有机肥料,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实现种养结合,不外排。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在50~80dB(A)之间。从设备设计安装入手,采取设置基础减震、消音、隔声等降低噪声措施,并且从平面布局、绿化降噪等方面降低厂界噪声的排放,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的要求。
  4、固废
  项目固废产生量约15909.378t/a,其中病死猪产生量23.04t/a,定期委托青岛双元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猪粪产生量约14016t/a,运输至堆肥棚进行堆肥发酵,发酵产物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医疗垃圾产生量0.5t/a,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产生量0.2t/a,废包装瓶产生量约0.05t/a,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沼气池工程厌氧发酵产生沼渣,产生量约1866.46t/a,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废脱硫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相关的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回收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2.19t/a,统一存放于带盖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食堂餐余垃圾(含浮油渣、废油脂)产生量约为0.438t/a,交由餐厨垃圾收运特许经营权的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置。
  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处置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公众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各敏感点张贴公告相结合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项目建设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相关民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3)您对本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具体意见。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青岛利百农养殖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经理
  联系电话:18678962527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