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青岛利百农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目的是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
青岛利百农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
(二)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青岛利百农养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平度市蓼兰镇大吴庄村9号路北、二级沟(杨家丘路)以西
项目概况:青岛利百农养殖有限公司拟在平度市蓼兰镇大吴庄村9号路北、二级沟(杨家丘路)以西建设青岛利百农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项目投产运行后,预计年出栏肥猪38400头。项目常年存栏量为19200头,全部为育肥猪。项目只进行猪只的育肥,待到出栏体重时进行育肥猪的出售,项目不进行育肥猪的屠宰以及育肥猪出售时的运输,由收购厂家自行装车运输。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1200m2,建筑面积为21000m2,其中包括8栋育肥舍(2480m2/栋,共19840m2)、1个晒渣台(240m2)、1间堆肥棚(73.1m2)、1间沼气发电机房(80m2)、1间售猪房(55.66m2)、1间待售猪房(55.66m2)、1栋2F的办公及宿舍楼。项目选用水泡粪工艺的自动清粪系统,整场采用暗沟集粪,无需区分净道或污道,配套的厌氧处理系统将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利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名称:青岛利百农养殖有限公司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8661759037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价将在充分研究本项目工程资料的基础上,以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为依据,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开展评价工作。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等。
2、您认为拟建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拟建项目存在哪些环境风险、提出必要的防范措施。
4、您认为拟建项目建成后会对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5、该工程施工期间,会对您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影响吗?
6、该工程厂址选址是否合理?
7、您对该工程建成后的环境改变是否接受?
8、拟建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9、拟建项目是否增加就业机会?
10、您对拟建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来电、来函、电子邮件均可。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青岛利百农养殖有限公司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