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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泰达华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新能源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4-26   来源: 平度市环保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青岛泰达华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新能源材料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目的是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新能源材料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平度市店子镇史家村路/街。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1304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0495平方米,新购置生产设备400台/套,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球形石墨3万吨生产线一条,年产1万吨的以人造石墨为主的负极材料生产线一条,年产1万吨的以天然石墨为主的负极材料生产线一条;二期建设年产球形石墨3万吨生产线1条。在此基础上,公司计划利用车间产生的尾料,建设年产2000吨的高端铅芯生产线一条。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名称:青岛泰达华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二)联系人:毛经理  联系电话:0532-8330579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一)评价机构: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32-55725322
  电子邮箱:hyhbzhj@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价将在充分研究本项目工程资料的基础上,以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为依据,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6)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开展评价工作。
  (一)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确定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深入开展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评价区域的环境特征和项目的特点,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项目概况、项目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合理性分析、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及总量控制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制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等,并在评价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控制污染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等。
  2、您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本项目存在哪些环境风险、提出必要的防范措施。
  4、您认为本项目建成后会对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5、您对该项目建成后的环境改变是否接受?
  6、您对拟建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来电、传真、来函、电子邮件均可(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的二、三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上述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