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平度市环保局 -- 业务分类信息 -- 环境监测
 
4月16-30日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发布日期: 2018-05-17   来源: 平度市环保局
 
  我市4月16日-30日市区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9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浓度范围在0.6~1.0毫克/立方米之间,臭氧(O3)浓度为167微克/立方米。4月16日 -30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