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省和青岛市有关工作部署,市政府对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237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2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2项)。现将《平度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凡未在《平度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中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对年度内因法律、法规、规章新设定的或上级行政机关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须由有关实施部门报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审核,经市政府同意并公布后方可实施。
附件:平度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平度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