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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办法》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 2017-09-13
 
 
  日前,平度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平度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办法》,就全市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路政管理、资金筹措与管理等做出了进一步规范,现解读如下。
  一、调整县乡道的管理养护工作主体职责
  按照县道县管和乡村道镇村管的原则,将原委托给镇街负责的县道日常养护工作仍改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一家养护单位具体实施,逐步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市场化。另外,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原由镇街负责的乡道大中修养护工程计划,改为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编制,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投入
  按照2016年的公路养护年报数据,我市现有县道里程为376.239公里,乡道里程为525.177公里,村道里程为3444.342公里,原来市财政每年按照县道15000元/公里、乡道3800元/公里、村道800元/公里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共计1036.5万元。鉴于目前养护工作的新要求,尤其是冬季除雪等应急任务,养护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建议市财政每年按照县道22000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2000元/公里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共计1779.2万元(2016年2月27日市政府交通事项专题会议已研究同意,2017年财政预算已经列支1770万元)。
  该预算资金每年应根据道路的年报里程调整而变,目前县道路网规划调整的方案已经青岛市政府(青政字[2017]38号)批复,县道的里程增加到430公里。后期,将开展乡道路网的规划调整,资金也将随着增多。
  三、按照适当比例对于镇街负责的乡村道管理养护工作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原预算资金1036.5万元。具体用途为:一是对于县道的日常养护,市政府给予各镇(街道、园区)一定的资金补助,共计253万元;二是用于县道小修施工,共计311.4万元;三是用于对各镇街的农村公路网化工程建设补助,共计472.1万元。
  调整后的预算资金1779.2万元。具体用途为:
  一是县道预算资金827.7万元,扣除县道的日常养护资金后,其余全部用于县道小修和应急处置;
        二是乡村道预算资金951.5万元,①用于乡村道管理养护资金补助406.8万元(按照每年乡道2500元/公里、村道800元/公里的标准,市政府给予镇街一定的资金补助,专项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资金由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考核标准申请拨付)。②网化工程资金补助409.7万元,鼓励镇街加强农村公路网化工程的建设,市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③年终考核奖励135万元,根据考核结果奖励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