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抢抓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的重大历史机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青岛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一、全面统筹规划,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平度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2017-2020年)》,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成立领导小组,落实法治建设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制定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年度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单位,并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当中,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扎实有序稳妥推进。
二、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深入实施“三位一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抓住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在行政管理领域深入实施了以相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国县级市中率先实现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监督权的相对集中、相对分离,初步建立起“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新型行政管理体制,推动政府管理方式实现重大创新、突破。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在省内率先组建行政审批局,将分散在发改、城建、国土等24个部门的185项行政许可事项,集中由市行政审批局统一行使,全力构建“一个主体对外、一枚印章审批”的行政审批新格局。在流程再造上,按照经济、建设、社会事务、涉农、文教卫五条主线对审批事项进行新的整合,分类实施“一窗统一收发,内部闭环流转”。 创新推行“一张清单、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章审批、一键联动”的“六个一”审批服务模式,使群众“推开一扇门”,就能“办成一揽事”。同时以“互联网+审批”智能化服务为支撑,推出“网络管家”管审批,全面开启“网上审批”模式,让信息代替群众“跑路”,实现“跑一次就行、点一下就好”的服务承诺。切实解决了改革前审批盖章多、材料多、时限长等突出问题,为全市经济发展打造“省内第一、全国一流”的营商服务环境。
二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努力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目前,已经组建并稳步运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履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同时,积极推进农业(含畜牧兽医、林业、农机)、水利水产、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城乡规划、旅游等领域执法职能和队伍的整合,探索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城乡结合的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执法方式由五指分开执法,变成握成拳头执法,努力实现“一竿子插到底,一个部门管到底”的改革目标,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执法力量分散等问题。
三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创新,实现一支队伍管监督。围绕加强部门间的权力衔接和执法协调,防止出现新的工作脱节和部门权力的滥用,市政府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体制内的分权制衡和外部监督,在研究组建市行政审批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同时,一并研究组建市行政执法监督局,依托市政府法制机构,加快建立专业化的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强化对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监督协调,确保行政执法权力的合法、有序、高效运行。
(二)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大力提升经济发展软环境。一是进一步梳理调整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编制镇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前,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38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2685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70项,镇级行政权力事项90项。清理公布《平度市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平度市2017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平度市2017年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平度市2017年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目前,我市共有行政事业性收费38项(中央立项30项、省级立项8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7项,考试考务费53项,政府性基金8项(均为中央立项项目)。
二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印发《平度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场监管事项100%纳入随机抽查范围。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政自律和监管,持续深入开展消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首届全国养生美食文化节成功举办,叫响“食安平度”、“食在平度”品牌。
三是进一步延伸服务。在巩固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把有关的“证”整合起来,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办理环节。畅通重点项目审批绿色快速通道,实施线上督查公示系统监管,将129个重点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审批和线上督查公示系统监管,使商事制度改革与创业创新政策形成叠加效应,经济社会发展迸发出新的活力。
(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我市在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食品药品领域,建立了市镇村安全监管“三级平台”的网格化监管,严格落实“黑名单”失信惩戒制度,全方位守护全市“舌尖上的安全”。在环境保护领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加强生态环境源头保护,积极落实上级环保督察和整改环保突出问题,加大对环境违法的查处力度,让蓝天白云成为平度的标配。在安全生产领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突出暗访暗查和突击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在道路交通领域,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公路部门组成整治行动联合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安全大检查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超员、超载、超限运输行为。在公共卫生领域,强化宣传教育,让从业者知法懂法,不断提升法制意识。同时,强化日常监控,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防范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筑牢政府行为“防火墙”
(一)建立健全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平度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平度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试行)》,对应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加以明确;从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方面,进一步规定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强调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集体研究讨论;规定对违反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机关及其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国家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聘请专家、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队伍的要求,在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同时,组织聘请新一届由执业律师组成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加强重大法律事务审查工作,共审查重点项目投资、教育科技等领域政府合同200余件,办理招商引资重大项目专项法律事务50余件,准确提出法律意见,有效防范决策风险。目前,全市各镇(街道、园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普遍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实现了重大决策事前、事中、事后切切实实地全方位参与,为我市各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保驾护航。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定期清理制度。今年以来,共制定并向上级和市人大备案审查《平度市招商引资管理办法》等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组织对2004至2016年以来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公布废止规范性文件11件,公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7件,确认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2件。
(三)加强政府合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将涉及政府财政性资金的合同事项、投资事项全部纳入政府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范围。深入研究“PPP”新型投资方式,规范制作了“PPP”政府合同文本,细化明确了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2017年以来,共备案审查政府合同298余件,修改完善合同签订条款200余条,累计涉及合同标的额近30亿元。
四、强化执法监督,划定行政执法行为“基准线”
(一)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实施后,我市深入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组织全市机关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程序意识。同时,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发了行政执法格式文本,统一规范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法律文书,明确了立案、调查、告知、听证、决定、送达、结案等各个行政执法环节的程序要求,并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案卷质量。
(二)加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建设。针对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执法不公正、执法随意性大等问题,严格执行《平度市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定》,在全市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建立并推行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为1200余项行政处罚事项建立了5000余项处罚阶次,细化量化了裁量基准,并全部在网上进行公开、公示。同时,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过程中,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情况,作为评查和审查的重要内容,保证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2016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平度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3个文件的通知》,2017年10月,我市又制定印发了《平度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制定了《平度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在全市推行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为行政执法人员普遍配备了行政执法记录仪,运用数子化手段,实现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录音录像。二是制定了《平度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要经过本级本部门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后方能做出,运用内部监督机制,实现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三是制定了《平度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全市所有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责、依据、范围、权限、标准、程序等行政执法内容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实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清理,要求从事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和组织,以及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机关和组织中已取得专项行政执法资格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对合同制、临时工等所持有的执法证件全部进行了收缴,坚决杜绝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领取执法证件。同时,开通了行政执法人员网上监督管理系统,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电子档案,强化了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
五、强化权力制约,架好行政权力“监控器”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因私出国境审批、谈心谈话、诫勉、函询等制度,形成了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干部的良好态势。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层级监督和司法监督。市政府及各部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把握关键环节,加强督办检查,建议和提案均按时办结。市政府按时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在行政诉讼中,我市行政机关依法按时提交答辩状和证据,出庭应诉,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接受司法监督。
(三)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重点针对公务用房用车、公款消费等7类问题,逐项制定处置办法,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完善审计制度,实现公共领域审计全覆盖,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任务目标,初步形成了以审计部门为主、各级政府督导、纪检监察部门配合的审计整改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审计决定的落实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四)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市长公开电话机构和人员建设,24小时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为将群众诉求落实到位,建立协调督导机制,对一些重点难点和推诿扯皮问题进行督导,并采取现场实地调查、媒体跟踪问效、联合调查督办和会议研究协商等方法,切实提高热线办理力度。完善舆论监督,开展部门一把手在线访谈节目,设立电视曝光栏,开展明查暗访,就社会第三方暗访专题片揭示的问题,进行面对面讨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党风政风监督员,强化了社会监督效果。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政府的要求出发,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青岛市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拓展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全面提高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树立了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政府的良好形象。
六、有效化解纠纷,调制社会矛盾“减压阀”
(一)积极构建1+N+6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认真学习贯彻《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和各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构建1+N+6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实施意见》,创新开展了“1+N+6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工作实践,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引领,N个调解组织参与,六项调解对接机制互联的工作格局(即1+N+6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促进全市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处置机制更加健全,矛盾纠纷解决方式更加灵活便捷、公正高效,矛盾纠纷调处率、成功率和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数量大幅下降。
(二)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提升行政复议能力。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完善了立案审批、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听证制度、调解和解制度以及行政复议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创新案件审理方式,吸收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集体讨论,并审核把关行政复议决定。加强了行政复议的规范化建设,作为全市首批试点单位,率先实行了行政复议案件的网上办理,网上监督,严格落实行政复议纠错报告制度。2017年全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5件,依法受理238件,不予受理7件。在受理的案件中,审结226件,占收到案件总数的92.2 %。经审查,依法维持的133件,占审结数的58.8%;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的44件,占审结数的19.5%;终止审查的20件,占审结数的8.8%;驳回申请的29件,占审结数的12.8%。较好地发挥了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三)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组织模拟法庭、组织参加庭审旁听等方式,加强对全市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行政应诉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尊重和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意识。在此基础上,组织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统计报告制度。目前,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率达到80%以上。
(四)创新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制定了《平度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将信访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落实到个人。设立群众诉求调解中心,聘请2名律师常年入驻,向信访人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服务,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类争议。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法学专家、公益律师等第三方群体,在工作中随时进行矛盾排查、调解,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调解、早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减少信访维稳工作压力。同时,强化依法打击力度,坚决维护信访秩序。今年以来,我市共依法打击各类非法信访、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40人次,其中行政拘留35人次,刑事拘留5人次。
七、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采取政府常务会学法、法治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市镇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每季度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培训有视频、学习有笔记,将组织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范围。
(二)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把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总体规划,做到法制教育、理论教育、业务教育同规划、同部署。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及时把相关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科级干部任职培训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2017年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两期,培训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
(三)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从全市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单位挑选品行优良,业务精通、理论水平高的人员组成“七五”普法讲师团,广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平度电视台开设《法制空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单位定期指派业务骨干走进直播间,利用身边的案例,开展“以案释法”,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思维。
2017年,全市上下团结一致,迎难而上,不懈努力,奋力担当,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法治型服务型政府的美好期待仍然有一定差距,如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不够有力、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不够牢固、行政执法监督不够深入、行政执法不够规范等。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市上下会加倍努力,以更高的站位、更广的格局、更好的角度,精准发力,奋发有为,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奋力夺取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成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打造法治平度新名片。
平度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