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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2557530300020020170024 发文字号: 平政字〔2017〕12号
制发机关: 平度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3-15
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山镇总体规划的批复
 
 
云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平度市云山镇总体规划》收悉,同意修编后的《平度市云山镇总体规划(2014-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云山镇城镇性质:山东省旅游强镇,山水田园城镇。
  二、城镇人口及规模。规划到2030年,城镇人口4.4万人,城镇建设用地507.11公顷。
  三、镇区用地布局:规划形成“双心两轴,两带三区多点”的空间布局结构。依托现有镇驻地建设城镇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和南部自然山体打造旅游度假服务中心;沿仙山街和康德路形成东西和南北二条发展轴;沿猪拱河形成滨水景观带和沿南部山体形成山体景观带,建设生活居住、公共综合服务和旅游休闲片区。
  四、完善基础设施体系。要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设施网络完善、交通组织合理、多种交通方式衔接顺畅、节能环保、支持城镇空间结构的现代化绿色交通系统。搞好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做好城市防灾、人防、供排水等设施的规划建设,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确保城镇安全。
  五、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城镇建设要以人为本,创建宜居生活环境,切实做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交通、文化、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充分利用好自然景观资源,搞好城镇绿化和水系建设,做好对城镇生态环境的保护,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六、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云山镇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尽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各专项规划。要依法对城乡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规划管理,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社会公众利益,确保城乡建设按照规划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七、云山镇政府要根据批复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修改,须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平度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