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平度市财政局 -- 业务分类信息 -- 招标采购
 
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
发布日期: 2016-02-25   来源: 平度市财政局
 
  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有关政府采购工作部署,着力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推进放管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把该放的权放到位,除进口产品审核、监督检查等法定职责以外,采购计划审批等依法取消的权力放到位,变采购计划审批制为备案制,按规定下放给主管预算单位和采购人,充分发挥各方当事人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