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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棚改,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发布日期: 2017-10-26   来源: 平度市城建局
 
  棚户区改造涉及每家每户搬迁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几年以来,我市推行运用法治方式,来保障群众利益,有力推动了改造工作。
  一是立法先行。我市先后出台实施《平度市城中村庄改造安置补偿办法》、《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被征收房屋有最低住房面积保障,确保群众居住条件有保障、生活水平不降低。二是在实施程序上规范操作。全程透明、阳光操作,运用法治方式,自觉把棚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从摸底调查、方案制定到疑问解答、问题处理,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用法律手段保障群众切身利益。